中国古代奇奇怪怪葬法
在中国古代最常见的下葬方法是土葬,也就是我们今天所见的坟墓。除了土葬之外,古代还有许多奇奇怪怪的葬法,比如说火葬、水葬、树葬、悬棺葬、瓮棺葬等。
水葬
说起水葬要提到佛教的发源地-古印度。
恒河两岸总是躺满了虔诚的佛教徒,他们在这里洗净生前一切的污秽,带着洁净的身躯步入生死轮回。水葬就是把尸体放在特殊的葬具当中投入江河湖海,让灵魂的载体漂泊在生命之源当中。
在世界范围内,水葬是一种古老的方法。有些地区的习俗是将尸体放置在船上,任其在江海上随流而下,所到之处便是死者的永恒归宿;而有些地区是让尸体存放在特殊的棺木当中,再将棺沉入水底。在中国水葬只流行于西藏地区,人死之后由亲友把他背到河边,再将尸体投到湍急的河水当中。
火葬
而火葬也与佛教有关,根据佛经记载,佛祖释迦牟尼死后,他的弟子将他的尸体火化,然后将他的骨灰分为若干份分别藏于各地。称之为“舍利”收藏舍利的地方,往往都要修建佛塔,也就是舍利塔。
火葬是佛教兴起之后在世界各地流行起来的一种葬法,但是中国古代火葬的产生却并非源于佛教。早在商代,一些中原以外的少数民族便已经有了火葬的习俗。
在火葬真正发展流行起来是在北方的契丹、女真等民族,契丹流行火葬,人死之后三年,再将他的骸骨焚烧。之后,逐渐发展壮大的女真,继承了契丹火葬的习俗。
佛教传入北方之后,女真火葬现象进一步的普遍。随着契丹、女真相继建立政权统治,中国北方地区、北方的汉人也开始了火葬。并且这种习俗很快传播到南方地区,云南、四川、福建等地都发现了宋代的火葬墓。
到了清代,作为满清旧习的火葬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,不仅仅是普通的百姓,就连官宦贵族死后也有不少人采用火葬的葬法。火葬这项古老的习俗,随着满清的入关在全国各地风行一时。
但是火葬与儒家礼法相悖,因此,历朝历代的统治者都曾明令禁止火葬,认为这是一种伤风败俗的行为。然而,由于这种葬法很简单,不必奢侈浪费,因此一直都屡禁不止。
树葬
树葬,顾名思义,树葬就是人死之后将尸体悬挂在树上、或者是埋在地下的一种葬法。
采用树葬的都是边境地区的少数民族,其中最有名的是契丹族的树葬。在《北史-契丹传》中就有这样的记载:
父母死而悲
哭者以为不壮
但以其师
至于山树之上,经三年后,乃收其骨而焚之
具体做法就是用丝、麻或者是金属丝把尸体缠绕起来,然后悬挂在树梢上。三年之后,再取下遗骨焚烧。
后来这种葬法演变成为契丹贵族富有特色的一种葬具-金丝网格。
在蒙古发现的辽代陈国公主墓当中,墓主人的尸体上就放着金丝网格,证实了树葬这种不可能在考古学上留下痕迹的葬法的确存在。
彝族的树葬是将尸体用帛缎给缠裹起来,装在桶中,再放置在树洞当中。这种桶有个很贴切的名称,称为“鬼桶”。
此外,东北地区的一些少数民族也都采用树葬。其葬法与契丹族类似,将放置尸体的木棺放在树上,任凭风吹日晒,两三年之后尸体自然腐烂,然后家属们在收回骸骨,装在皮质的葬具当中,埋入地下。
悬棺葬
悬棺葬是中国古代南方地区少数民族的葬法,属于崖葬的一种。
在陡峭的悬崖上钉上木桩,然后再把盛放尸体的棺木放在木桩之上,也可以将棺木的一头直接放在悬崖的崖洞当中,另一头悬在崖洞之外。从下往上看,仿佛像悬在了空中一样,所以被称为悬棺葬。
这种葬法在四川、贵州、云南、湖南、广西、福建等地都有发现,尤其是以福建的武夷山地区和四川、云南的交界处比较多。
目前发现的悬棺葬的年代多为春秋到秦汉之间,一直到元明时期悬棺葬仍然存在。
完成悬棺的安置是一项艰巨的工程,要把上百公斤棺木吊放在高达数十米的悬崖峭壁之上,即使使用现代的科技也是很难办到的,数千年前的古人是如何完成这项匪夷所思的工程的呢?
学者们提出绞车、滑轮等不同的设想,但是在学术界至今没有达成共识,因为这种悬棺葬的耗资巨大,所以墓主人一般都是这些少数民族当中的贵族。
瓮棺葬
瓮棺葬是古代比较常见的一种葬法。
在中国使用瓮棺安葬的多是夭折的儿童和少年,具体的葬法大致有两种:一种是将儿童尸体放在完整的大瓮当中,再把瓮埋在地下;另一种是将陶瓮打破,用瓮的碎片覆盖的儿童尸体上,再将之掩埋。
瓮棺葬主要流行在新石器时代的中国广大地区,不仅仅是边远的少数民族,中原地区也将这种葬法延续到了秦汉时代。
这种以儿童居多的瓮棺葬一般没有随葬品,但是在今天朝鲜半岛有种特殊的瓮棺葬,其豪华程度丝毫不逊于中原的贵族大墓。其所用的葬具瓮高达数米,装着丰富的随葬品。
二次葬和割体葬
墓葬文化中还有两个比较特别的现象:二次葬和割体葬。
二次葬是指由于某种原因,人死后经过第一次安葬之后,再将尸体取出进行第二次安葬,原因主要有两个-迁葬和特殊的葬俗。
前面提到的契丹族的树葬就是二次葬中的一种,将尸体悬挂在树上,三年后再次埋葬。由于掘坟殓骨,一般情况下二次葬的尸体不像一次葬那样保持人生前的形态,而是骨骼杂乱地堆放在一起。
而割体葬是一种在今天看起来很残忍,而且是比较难以接受的葬俗。
在史前的墓葬当中,经常发现一些人骨部分缺失的现象。而在另一些地方,比如说墓葬的填土、随葬的陶罐中常常都能发现人的手指、脚趾等等,这种特殊的葬法被称为割体葬。
关于它产生的原因看法不一,有些学者认为,割体葬的墓主人应该是祭祀牺牲品,身体被割掉的部分即为祭祀之用。
另一种观点是,通过对民族学材料的对比研究认为,割体葬中发现的部分身体骨骼并不属于墓主人,而是来自于墓主人的亲人。在下葬死者时,其亲人为了表示哀悼,将身体的一部分比如说手指割下来随葬,以此来表达自己的哀思之情。
好了,今天就到这儿,下次见。